ST东河: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的公告
摘牌东河资讯
2023-03-24 15: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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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3-24



证券代码:871311 证券简称:ST 东河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重庆东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重庆东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 责任主体处分的决定》[2023]12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3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3 月 2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重庆东河水电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连星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范 文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 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1、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



因 ST 东河与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州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开州支行)的借款合同纠纷,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12 月 24 日二次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栽定,准予原告对挂

牌公司及相关主体的财产进行诉讼保全。后挂牌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与原告农行开州支行达成调解。以上重大诉讼及进展情况挂牌公司至今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涉案金额分别为 11,140.00 万元,3,460.00 万元,合计 14,6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13.85%。



2021 年 6 月 20 日,因 ST 东河逾期偿还前述借款合同的利息差额

554,032.56 元,农行开州支行向重庆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

1394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06%),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结清欠息,农行开州支行 2022 年 3 月向法院申请撤销执行,公司

未及时披露临时报告,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2、未及时披露股份冻结情况



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连星坛在2019年11月至2022年1月期间存在多次股份被法院工商冻结,共计 38308.50 万股,占全部股本的 315.17%,因上述工商冻结均未在中国结算办理股份冻结手续,因此未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发生工商冻结时,ST 东河均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未及时披露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重大事项



挂牌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连星坛于 2018 年 6 月至 2022 年 7 月期间

存在多起触发临时公告披露要求的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事项,公司未于事实发生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挂牌公司 ST 东河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股份冻结、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限制高消费等重大事项,违反了《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

第四十八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9年 10 月 18 日发布)第四十八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

第四十六条、第五十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董事长连星坛、董事会秘书范文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4 条、第 1.5 条的规定,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挂牌公司 ST 东河、连星坛、范文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关于实控人工商股份被冻结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法发〔2019〕35 号)

第 7 条第 1 款:“严禁超标的冻结。冻结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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