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30
财通证券
关于重庆东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财通证券作为重庆东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2 处罚处理 涉嫌违法违规 否
3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主办券商通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企查查等 网站,获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部分涉诉信息更新情 况(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供投资者参考。
需请投资者注意的是,附件所列信息内容不能免除和替代公司的信息披露 义务和责任,同时,主办券商也无法确认除此内容之外,公司是否还存在其他 未予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及重大信息。主办券商建议投资者登陆上述网站获取 有关法律文书和公开信息的全文内容,并对上述网站保持持续关注,同时利用 各种网络搜索引擎工具,通过公开渠道了解公司相关信息。
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提供相关涉诉文件,补发相关公告,但公司至今尚未 提供涉诉文件,亦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连星坛因涉嫌违法违规于 2019 年 2 月
被重庆市开州区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立案侦查,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开庭审理连星坛、重庆东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擅自发行股
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一案。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对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涉诉风险事项,可能对公司正常经营 带来不利影响。公司未能及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 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亦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
引》的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详见附表
附表:
一、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日期截至 2022 年 12 月28 日)
1、公司失信情况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履行情况 失信行为 立案日 发布日
期 期
1 (2021)沪 上海市闵 (2021)沪 全部未履 有履行能力而 2021- 2021-
0112 执 行区人民 0112 民初 行 拒不履行生效 08-19 11-11
10993 号 法院 4110 号 法律文书确定
义务
2 (2019)浙 丽水市莲 (2019)浙 全部未履 有履行能力而 2019- 2019-
1102 执 4066 都区人民 1102 民初 行 拒不履行生效 09-26 12-19
号 法院 1176 号 法律文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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