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871302 证券简称:亿坤通信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福建省亿坤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
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
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
2、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的原则;
3、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
4、遵循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原
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1、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2、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3、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4、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五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七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制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实施细
则,并负责具体落实和实施。
第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就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全面和系统的介绍或培训。
第十一条 在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之前,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
第十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需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第十三条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可授权其他人员作为公司对外发言人。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十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1.投资者;
2.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3.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4.其他相关机构。
第十五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2.股东大会;
3.分析师会议或业绩说明会;
4.一对一沟通;
5.电话咨询;
6.邮寄资料;
7.广告、媒体、报刊或其他宣传资料;
8.路演;
9.现场参观;
10.公司网站。
第十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是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
1.公司的发展战略;
2.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信息,包括: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开发、重大投资和重组、对外合作、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等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3.企业文化;
4.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四章 机构和职责
第十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具体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责,主要包括:
1.信息沟通:根据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的要求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公司实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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