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0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龙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主办券商”)系云南龙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发制药”或“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过程中知悉龙发制药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必要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龙发制药收到云南康美佳药业有限公司、昆明德造科技有限公司往来款金额分别为2,772.00万元、1,739.10万元,挂牌公司与云南康美佳药业有限公司、昆明德造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往来款金额较大,累计超过2017年经审计期末净资产的30%。龙发制药与该等主体之间发生往来款未签订相应的协议。
上述大额资金往来存在未履行必要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兴业证券近期知悉公司发生的上述事项后要求公司立即对上述行为及内控情况进行清查,并按照公司章程及现金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公司资金管理事项,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针对该事项,主办券商郑重提醒:挂牌公司上述大额资金往来未按规定履行必要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将有可能损害股东利益;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则有可能给公司的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希望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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