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15
证券代码:871271 证券简称:瑞泽能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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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瑞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2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第七条 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第九条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第十条 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二)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一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
公告编号:2023-015
地产的公允价值,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进
行会计政策变更,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重述。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一投资性房地产》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一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公告编号:2023-015
1 日起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重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22)年 12 月 31 日和(2022)年度
项目 影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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