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4-07
公告编号:2017-001
证券代码:871270 证券简称:恒昌物业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阳光恒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7年3月31日,通过电话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6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召集人:董事长李胜先生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胜先生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5人,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董事(包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共5人,缺席本次董事会决议的
董事共0人。
公告编号:2017-00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阳光恒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的
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551,759.06元收购新疆瑞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乌鲁木齐市绿景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阳光恒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恒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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