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3
证券代码:871243 证券简称:华南石化 主办券商:财富证券
湖南华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以及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财政部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和 2019 年 9 月 19 日 发布了《关
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 《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 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需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 订,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3)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财会〔2019〕8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4)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
重组》(2019 修订)(财会〔2019〕9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
起施行,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
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
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 策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
策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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