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1
公告编号:2018-022
证券代码:871237 证券简称:玉鑫环保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玉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2月17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勇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根据资金需求陆续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钱勇无息借入临时周转资金,2019年预计借入款项累计不超过
公告编号:2018-022
5000.00万元。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19年度预计以银行贷款或银行综合授信等形式合计融资不超过300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钱勇先生及其配偶孙娇为获取上述融资资金无偿提供担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钱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山东玉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四十八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 第一百四十八条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 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天前通知各股东,临时 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天前通过直接送达、股东大会应当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 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公告或者其他方式
股东。 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与会议召开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 十五日前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
的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 邮件、公告或者其他方式通知各股东。
提出临时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
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 的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 提出临时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
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 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
的事项作出决议。 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召开定期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
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的事项作出决议。
公告编号:2018-022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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