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30
九州证券
关于山西新元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及
主办券商无法充分履行事前审查义务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九州证券作为山西新元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和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一、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或“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山西新元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元太”或“公司”)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出具了
中兴华审字(2020)第 430117 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包括:
1、应收账款事项
如“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3、应收账款”所示,新元太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原值)4,628,806.77 元,对此我们实施了检
查、函证、工商档案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执行函证程序的样本金额为4,241,807.84 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 91.64%。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我们尚未收到上述主要客户应收账款函证的回函,且资产负债表日后主要客户基本未回款;对于未取得回函的应收账款,项目组不能实施满意的替代审计程序,也无法实施其他充分适当的审计程序以确定上述应收账款的期末可收回性。此外,新元太公司存在部分收入未入账情况,我们也未获取到完整的销售收入台账,无法保证账面记录应收账款的完整性。鉴于对上述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判断新元太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完整性及准确性,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调整。
2、预付账款事项
如“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4、预付账款”所示,新元太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预付账款余额 7,394,117.14 元,对此我们实施了检查、函证、
工商档案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执行函证程序的样本金额为 7,031,133.53 元,占预付账款余额的 95.09%。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我们尚未收到上述主要供应商预付账款函证的回函。对于未取得回函的预付账款,项目组不能实施满意的替代审计程序。此外,鉴于下述存货事项无法确认,我们也无法就与存货密切相关的预付账款完整性发表意见。
3、其他应收款事项
如“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5、其他应收款”所示,新元太公司截
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余额(扣除全额减值项目后)2,844,804.06 元,
对此我们实施了检查、函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执行函证程序的样本金额为2,485,000.00 元,占预付账款余额的 87.35%。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我们尚未收到上述函证的回函, 虽然通过替代测试可以确认的金额为 500,000.00元,但对于未取得回函的其他款项,项目组不能实施满意的替代审计程序。
4、存货事项
新元太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对存货进行盘点,盘点结果显示盘亏
9,614,043.61 元,占盘亏前期末存货余额的 51.72%,针对上述情形管理层无法
查明具体原因,也未对后续存货核算与管理做出有效管控,该事实表明企业目前包括存货在内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已失效,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影响广泛。
5、固定资产事项
新元太公司自2019年10月底因安全生产证书问题停工至今,固定资产闲置,且部分固定资产存在拆除可能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及具体减值金额,及其对新元太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此外,新元太公司于 2019 年年末自行组织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盘点结果显示固定资产盘亏 869 万,针对上述盘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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