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30
证券代码:871236 证券简称:新元太 主办券商:九州证券
山西新元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了山西新元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元太”或“公司”)委托,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0)第 430117 号),并于同日出具《关于对山西新元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说明》(报告编号:中兴华报字(2020)第 430007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导致非标准的事项的基本情况
1、应收账款事项
如“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3、应收账款”所示,新元
太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原值)4,628,806.77
元,对此我们实施了检查、函证、工商档案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执行函证程序的样本金额为 4,241,807.84 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 91.64%。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我们尚未收到上述主要客户应收账款函证的回函,且资产负债表日后主要客户基本未回款;对于未取得回函的应收账款,项目组不能实施满意的替代审计程序,也无法实施其他充分适当的审计程序以确定上述应收账款的期末可收回性。此外,新元太公司存在部分收入未入账情况,我们也未获取到完整的销售收入台账,无法保证账面记录应收账款的完整性。鉴于对上述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判断新元太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完整性及准确性,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调整。
2、预付账款事项
如“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4、预付账款”所示,新元
太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预付账款余额 7,394,117.14 元,对此
我们实施了检查、函证、工商档案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执行函证程序的样本金额为 7,031,133.53 元,占预付账款余额的 95.09%。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我们尚未收到上述主要供应商预付账款函证的回函。对于未取得回函的预付账款,项目组不能实施满意的替代审计程序。此外,鉴于下述存货事项无法确认,我们也无法就与存货密切相关的预付账款完整性发表意见。
3、其他应收款事项
如“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5、其他应收款”所示,新
元太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余额(扣除全额减值项
目后)2,844,804.06 元,对此我们实施了检查、函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执行函证程序的样本金额为 2,485,000.00 元,占预付账款余额的 87.35%。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我们尚未收到上述函证的回函, 虽然通过替代测试可以确认的金额为 500,000.00 元,但对于未取得回函的其他款项,项目组不能实施满意的替代审计程序。
4、存货事项
新元太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对存货进行盘点,盘点结果显
示盘亏 9,614,043.61 元,占盘亏前期末存货余额的 51.72%,针对上述情形管理层无法查明具体原因,也未对后续存货核算与管理做出有效管控,该事实表明企业目前包括存货在内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已失效,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影响广泛。
5、固定资产事项
新元太公司自 2019 年 10 月底因安全生产证书问题停工至今,
固定资产闲置,且部分固定资产存在拆除可能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及具体减值金额,及其对新元太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此外,新元太公司于2019 年年末自行组织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盘点结果显示固定资产盘亏 869 万,针对上述盘亏,企业无法查明原因,也未对后续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做出有效管控,该事件再一次表明企业目前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已失效,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影响广泛。
6、在建工程事项
如“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9、在建工程”所示,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列示在建工程净额 63,530,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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