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牌元太:关于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终止挂牌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摘牌元太资讯
2021-10-20 16: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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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0-20


公告编号:2021-037

证券代码:871236 证券简称:ST 新元太 主办券商:九州证券
山西新元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第三
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未按规定时间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被
强制停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9 月24 日对公司作出终止挂牌的决定,详见全国股转公司《关于收到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被强制终止挂牌决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公司未向全国股转系统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起复牌进入摘牌整理期,并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终止
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元太”,证券

公告编号:2021-037

代码仍为“871236,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牛力禾

联系电话:13935842807

联系地址: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夏家营镇王明寨村(西小园子)
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德华

联系电话:0755-33331188

特此公告

山西新元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1-037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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