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06
公告编号:2023-002
证券代码:871201 证券简称:ST 宏马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江苏宏马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汤建平、董事会秘书宋苏云收到
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宏马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汤建平、宋苏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3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1 月 4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 月 4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江苏宏马物流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汤建平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
宋苏云 董监高 董事、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财务基础薄弱;对部分关联方和相关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实际控制人向投资者私下转让公司股权且
公告编号:2023-002
所转让股权一直处于代持状态,公司亦未予以披露;未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近期,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对江苏宏马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财务基础薄弱,部分会计处理缺少相关依据文件;
2、对部分关联方和相关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汤建平向投资者私下转让公司股权,所转让股权一直处于代持状态,导致公司股权不明晰,公司亦未予以披露;
4、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6 条)第三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第一款,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汤建平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6 条)第二十条第二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条)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宋苏云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未按期披露年报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6条)第二十条第二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条)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6 条)第六十二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及汤建平、宋苏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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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经营方面暂无重大影响,后续若出现重大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财务方面暂无重大影响,后续若出现重大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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