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24
公告编号:2020-031
证券代码:871184 证券简称:锦源生物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江西锦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
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西锦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和长期规划发展的需要,经慎重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各项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含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股东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有异议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对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收购,收购价格以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为依据,具体价格及收购方式由
公告编号:2020-031
双方协商确定。
对异议股东的具体保护措施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2、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股东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书面回购申请材料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指定第三方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为依据,具体价格及收购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申请有效期限
自公司本次终止挂牌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5 个转让日内,为本次申请回购股份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应在此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请文件以亲自送达方式交付至公司,
公告编号:2020-031
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上述义务。
四、履行回购时间
回购申请有效期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履行回购义务。
联系人:刘彤材
联系电话:0795-8823796
江西锦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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