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30
公告编号:2023-022
证券代码:871171 证券简称:金盾电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宁波金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贷款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贷款及资产抵押情况
根据宁波金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
展需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了《关于公司向银行贷款暨资产抵押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 9,000 万元,公司以名下不动产权(不动产权第 0004666 号)为抵押担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最终授信额度、借款利率、借款期限等以合同签订为准。公司以自有不动产(房产、土地)提供抵押,抵押资产情况如下:
不动产证书编号:浙(2016)余姚市不动产权第 0004666 号
房屋建筑面积:32400.39 ㎡
房屋坐落:余姚市城区凤元路 28 号
用途:工业用地/工业
二、资产抵押的必要性
本次房产、土地抵押是公司为了贷款需要,通过土地和厂房抵押,
公告编号:2023-022
向银行融资为全资子公司补充现金流,有利于改善公司的流动资金,将会进一步促进公司发展。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贷款暨资产抵押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以自有房产、土地抵押申请银行贷款,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故此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业务运营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金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宁波金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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