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金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众公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宁波金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盾电子”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对金盾电子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主办券商的核查工作
主办券商对金盾电子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手段为:通过查阅股票发行相关资料;查阅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获取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检查募集资金相关账户对账单;查阅公司资金账户余额记录;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等。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自办发行)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股数 564.10 万股,发行价格为 3.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974.35 万元,均为现金认购,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2 年 5 月 27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
对宁波金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1327 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上述募集资金截至 2022 年 6 月 27 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2HZAA10385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8 日与浙商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9,743,500.0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19,743,500.0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0 元(不含
利息)。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19,743,5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加:利息收入 12,100.41
减:支付货款 19,755,596.78
减:注销专户时转回公司基本账户 3.63
三、募集资金余额 -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在注销
时账户余额 3.63 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浙商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公司 2022 年 9 月 19 日使用募集资金 972.58 万元采购原材料离子膜,对应
采购合同和付款申请仅由公司董事长直接签字批准,采购合同无对应流程审批记录,付款申请无采购部门人员以及总经理的审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