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30
公告编号:2022-044
证券代码:871170 证券简称:东源物流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隆力奇东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隆力奇东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单“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经事后审核,部分内容需要补充扩修正,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1、更正前为:
(五)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综合考虑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异议股东取得该等股份时的初始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认。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成本价格不作为回购价的参考价格。
现更正后:
回购价格综合考虑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异议股东取得该等股份时的初始成本价格孰高(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
公告编号:2022-044
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认。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成本价格不作为回购价的参考价格。
2、更正前为:
(六)申请回购的方式
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终止挂牌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现更正后:
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终止挂牌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30 日内。
二、其他相关说明
具体更正详见《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43)的内容。
苏州隆力奇东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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