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荣大: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后)
联合荣大资讯
2019-11-07 15: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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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1-07



证券代码:871153 证券简称:联合荣大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北京联合荣大工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9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联合荣大工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章荣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个,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6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会提名章荣会、徐吉龙、段建军、宋连足、赵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将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 登 录 全 国 法 院 被 执 行 人 信 息 查 询 系 统

( http://zxgk.court.gov.cn/ ) 、 信 用 中 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查询,章荣会、徐吉龙、段建军、宋连足、赵勇五名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贾齐、张政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贾齐、张政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为监事适当人选。



经 登 录 全 国 法 院 被 执 行 人 信 息 查 询 系 统

( http://zxgk.court.gov.cn/ ) 、 信 用 中 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查询,贾齐、张政伟二名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小英、常少宁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

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章荣会 董事长 任职 2019年9月26日 2019 年第一次 审议通过

临时股东大会



徐吉龙 董事 任职 2019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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