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12
公告编号:2018-005
证券代码:871145证券简称:梓耕教育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吉林梓耕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张长平股份继承事宜的
相关公告的补发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吉林梓耕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长平先生因病于2017年12月4日不幸逝世。张长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9,3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7.4444%。根据吉林省长春市国安公证处于2017年12月26日出具的《公证书》(公证书编号:(2017)吉长国安证民字第80615号),被继承人张长平的上述遗产由其长子张宜云(即收购人)全部继承。
本次遗产继承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张宜云将合法持有公司40,7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90.4444%,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该情况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相关事项。
由此,收购人张宜云和公司结合《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收购报告书》,因公司信息披露人员工作疏忽,相关公告1
公告编号:2018-005
未能及时公告,现补充披露下述公告:《收购报告书》、《吉林惠胜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梓耕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张宜云收购吉林梓耕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关于控股股东股份继承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2)、《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03)、《实际控制人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公司对上述补充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加强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的学习,做好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规范性。
特此公告。
吉林梓耕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