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13
公告编号:2020-033
证券代码:871144 证券简称:中工美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中工美(北京)供应链物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工美(北京)供应链物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股
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已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
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议案,并提请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股东为本次回购对象:
1. 在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 未参加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已出席该次股东大会但未对公司
《关于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 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 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0-033
5. 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 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行为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7.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同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公司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的义务(未被限制交易的股份除外),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回购价格:
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回购价格拟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
异议股东需在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回购申请。
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原件、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异议股东需在回购期限内将全部申报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
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以书面方式明确向公司提出回购申请的,视为异议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期满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或由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四、争议解决机制:
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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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联系人:赵颖
联系电话:010-64660836
传真:010-84541197
联系地址: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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