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5-17
证券代码:871128 证券简称:冠明智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冠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冠明智能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安庆照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12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冠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2017 年度监事会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规范公司运行,特对2017年监事会工作进行汇报,并编制了《冠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冠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7年的实际情况,主要从2017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回
顾、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2017年经营工作计划等方面对2017年度
董事会工作进行汇报,并编制了《冠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冠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
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情况进行汇报,并编制了《冠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和《冠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冠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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