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871120 证券简称:诺康医疗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深圳诺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和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019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议案,并提请召开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 14: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120 诺康医疗 2020 年 5月 1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16)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0-017)。(二)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将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三)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将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四)审议《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负责人将 2019 年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2020 年财务预算》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负责人将 2020 年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六)审议《关于 2019 年不进行利润分配》议案
公司在 2019 年度主要处于市场拓展期,尚没有产生利润,因此决定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8)。
(八)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为 1 年。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本次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 登记时间:2020 年 5 月 12 日至 2020 年 5 月 17 日工作时间
(三)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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