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3
深圳诺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〇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深圳诺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系由深圳诺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为基准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诺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环路 29 号留学生创业大厦二期 21 楼。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334,865.00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本章程规定的纠纷的,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技术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守护生命,幸福生活”为己任,努力用领先的技术挽救
生命、创造价值、造福社会。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一类医疗器械开发与销售;
二类医疗器械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医疗、网络、通讯应用软 件、移动数字医疗软件的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维护、技术转让,软件产品的系统集 成、销售、技术咨询、技术维护、技术转让和许可;信息咨询(不含网络信息服务、人才中 介服务、证券及其它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医疗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服装、 纺织品的加工、销售;医疗设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健康咨询(不含医疗行为);健康管 理咨询(不含医疗行为);自产产品售后。(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 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一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二类医 疗器械生产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生产;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仅 限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凭证。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有同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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