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6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海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摘牌整理期结束暨公司股票终止
挂牌风险提示性公告
天风证券作为天津海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摘牌整理期结束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否
2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天津海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 海宏”)于 2023 年
9 月 8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出具的《关于终止天津海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 203 号)。
公司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 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 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 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因公
司未在复核申请限届满前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复
牌,并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
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宏股”。
摘牌整理期间,由于公司未履行风险提示披露义务,主办券商于每个交易 日前 1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风
险提示公告。2023 年 10 月 16 日为摘牌整理期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整理期结
束后,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终止挂牌。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 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 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 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 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 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后,公司后续的股票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的《关于终止天津海宏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203 号),且公司未向全国股
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复牌,并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终止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终止挂牌。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风险,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主办券商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027-87718750
挂牌公司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3375349001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关于终止天津海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 转发[2023]203 号)。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