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27
公告编号:2022-036
证券代码:871109 证券简称:ST 海宏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天津海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终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概述
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天津海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议案、《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议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议案等,并决定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天津海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相关公告。
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天津海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议案、《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议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
公告编号:2022-036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议案。公司于同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天津海宏科技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4218 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 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终止原因
上述股票定向发行相关公告披露后,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后续事宜,现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截至无异议函到期日,本次发行全部拟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已无法到位。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相关规定,无异议函有效期为十二个月,发行人取得无异议函后,应当在十二个月内完成缴款验资。发行人在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有效期截止日前未完成缴款验资的,本次股票发行自动终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定向发行的无异议函有效期已到期,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自动终止。
三、 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终止,不涉及违约赔偿问题,不涉及向拟发行对象退还认购款项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对上述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慎重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编号:2022-036
天津海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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