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13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71087 证券简称:锐驰瑞德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锐驰瑞德信息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北京锐驰瑞德信息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长期经营发展需要和整体战略规划,以及进一步资本市场运作筹划情况,并结合当前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等内外部因素,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履行相关申请和审核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公告编号:2021-003
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指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李晓明,实际控制人李晓明承诺:针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愿意对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2、未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已出席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是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有效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申请期限内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
公告编号:2021-003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主体
回购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李晓明。
(三)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将以不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账面每股净资产价格或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回购,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四)回购有效期限
本次回购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申请终止挂牌相关议案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后 10 个交易日止,异议股东应在前述回购期限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回购申请(若以邮寄方式,则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异议股东需在回购有效期限内通过寄送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股份回购申请,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承诺人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如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异议股东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所持有的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况的,回购安排在股票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后执行。异议股东应在回购有效期限内以寄送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方式明确提出回购申请,并附回购申请材料,回购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身份信息以及有效的联系方式、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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