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6
证券代码:871073 证券简称:大禾智能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大禾众邦(厦门)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土地使用权新建厂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公司拟通过招拍挂方式,以现金购买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片区港口河北路以北,淦水路以东,预计总面积约 30 亩的建设用地新建厂房,具体位置及准确面积在正式土地出让合同中确定,并以土地出让合同中所附用地红线图为准,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价格预计不高于 800 万元人民币(具体以相关出让合同为准)。公司拟在该土地上建设厂房及配套设施。前期项目总投资预算不超过 2000万元人民币(含流动资金)。
此次项目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挂牌公司购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可以视为日常经营活动,不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公司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新建厂房,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及业务需要,与生产经营相关,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新建厂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公司尚需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九瑞大道 188 号
注册地址:不适用
注册资本:不适用
主营业务:不适用
控股股东: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不适用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宗地位于城西片区港口河北路以北,淦水路以东。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公司拟依照法定程序,通过招拍挂方式竞得土地使用权,并按程序和规定时限缴纳土地出让金,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用地规划指标按照该宗地规划条件书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其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不适用。
(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最终成交价格以公司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需要依法履行公平、公正、公开的竞拍程序。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尚未签署协议,具体土地出让面积、实际成交价格、支付方式和支付进度等均以土地竞拍结果以及出让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约定为准。新建厂房交易定价以与建设工程公司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为准。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了风险因素,本次交易对公司长期发展将起到积极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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