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1
证券代码:871068 证券简称:鑫民玻璃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00-11:3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068 鑫民玻璃 2020 年 5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对 2019 年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等进行汇报,并对 2020 年工
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对 2019 年公司经营情况,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等进行汇报,并对 2020 年工
作进行安排部署。
务预算予以汇报。
(五)审议《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年度财
务 报 告 经 容 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容诚审 字
[2020]230Z1078 号《审计报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2020-004)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0-005)。
(八)审议《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9 年度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九)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额 10,000 万元(含本数),由赵伟、赵新民提供担保。有效期(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以上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额度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决定。
(十)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