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7
公告编号:2019-015
证券代码:871068 证券简称:鑫民玻璃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 财务报表格式。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颁布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
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 相关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公告编号:2019-015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相应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和修订财 务报表格式。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放
弃 0 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 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 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告编号:2019-015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
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财务报表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受影响的公司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59,165,412.21 -
应收票据 - 5,67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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