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5
公告编号:2019-007
证券代码:871068 证券简称:鑫民玻璃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15号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9-007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放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7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项 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应收票据 10,678,812.24 —
应收账款 44,099,613.46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 54,778,425.70
款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765,079.28 765,079.28
公告编号:2019-007
固定资产 124,757,558.71 124,757,558.71
固定资产清理 — —
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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