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7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71048 证券简称:先正电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南京先正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贷款续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银行贷款续贷情况概述
南京先正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与杭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编号为 185C194202300002 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人民币 1000 万元,期限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订编号为 Z2308LN15641761 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期限至 2024 年 8 月 16 日;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分行签订编号为 211000606 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期
限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等的需要,拟对上述 5000 万元贷款办
理续贷。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南京先正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续贷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形成和签署人数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贷款续贷的必要性
公告编号:2024-013
公司已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进行充分沟通,双方同意对上述贷款进行续贷,贷款续贷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三、 该贷款续贷的必要性以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贷款续贷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未来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活动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南京先正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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