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6
公告编号: 201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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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71029 证券简称: 商动力 主办券商: 长江证券
深圳商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
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 年 11 月 22 日 10 点
结束时间: 2017 年 11 月 22 日 12 点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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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11 月 15 日。 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
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公司诚信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全资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
证 (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书、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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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
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
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 ;
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但不受理电
话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 2017 年 11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三) 登记地点
公司诚信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张明
电话: 13307539668
传真: 0755-66828820
电子邮箱: info@0755sdl.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富联二区 227 号宏奕大厦 B
栋四-五层
(二) 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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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商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深圳商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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