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智慧:公开转让说明书
中创智慧资讯
2017-0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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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2-15





中创智慧(天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主办券商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与呈祥路交汇处武川立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一、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余额较高。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7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229.35万元、2,228.51万元和3,822.54万



元,应收账款逐年递增,占总资产比例为26.17%、58.44%和68.33%;2014年



度、2015年度和2016年1-7月,公司营业收入为2,766.75万元、3,056.54



万元和2,379.15万元,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分别为44.43%、



72.91%和160.67%,集中于少数大客户,如果公司对应收账款催收不力,或者



公司客户资信状况、经营状况出现恶化,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收回,将可能给公司带来呆坏账风险,影响公司现金流及利润情况。



为收回已经存在的应收账款,以及避免产生更多的应收账款,公司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 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防范意识; 完善销售考核制度和约束制度; 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定期评价客户信用状况; 加强应收账款的分析与通报; 定期与客户对账; 加大清欠力度,利用法律武器依法保护企业权益。



二、工程项目分包的风险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承包的工程项目较多,施工人员数量有限,公司为了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存在将工程项目部分分包给其他施工方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再分包以及部分供应商未能提供专业资质的问题,公司业务规范性存在风险。



对此,公司承诺:“未来将严格遵守国内建筑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对于已经经过一次分包的项目,公司作为分包单位不再进行二次分包;对于依法承包的项目,公司严禁转包给第三方公司。在依法对承接的项目进行分包时,将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专业资质,确保分包的工程均由具备相应合法资质的专业分包单位承接。”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玉兰确认,报告期内,中创智慧存在部分供应商无资



质、再分包违规行为,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且该等项目亦未发生工程事故或其他纠纷。除此之外,中创智慧未发生《建筑法》、《招标投标



法》、《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对此,公司实际控制人杨玉兰承诺:“如中创智慧因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或与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将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该部分补缴或被追偿的全部损失。保证中创智慧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三、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于2015年12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若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期满复审不合格或国家调整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将可能恢复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将造成公司税负加重,盈利下滑的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和整理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税收政策及其变动情况,及时掌握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涉税事件的影响,做到未雨绸缪。组织相关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掌握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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