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09
证券代码:871018 证券简称:华菱电子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十三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第二十三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协议转让方式;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三)要约方式;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四)法律、行政法规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金额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成交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且
资产绝对值的比例在 5%以上的关联交易; 超过 3,000 万元的关联交易,或者占公司最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关联交易;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项。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 项。
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
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七)相关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 (七)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本章程
担保。 规定的其他担保。
第四十七条第三款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 第四十七条第三款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未作出 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未作出
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 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 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应当自行召集
和主持。 和主持。
第四十八条第五款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 第四十八条第五款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
主持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 主持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 持有公司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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