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24
华菱电子:收购报告书(更正公告)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原因
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7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http://www. neeq.com. cn)披露了《山
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修订稿)》及相关中介机构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反馈意见,公司披露的收购报告书需补充
披露以下内容:一、关于类金融、私募、房地产:请收购人补充承诺:完成收购
后,在相关监管政策明确前,不会将其控制的私募基金及管理业务及其他具有金
融属性的资产置入挂牌公司,不会利用挂牌公司直接或间接从事私募基金及管理
业务或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从事的业务,不会利用挂牌公司为私募基金及管
理业务或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帮助。请收购人补充承诺:完
成收购后,在相关监管政策明确前,不会将其控制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置入挂牌公
司,不会利用挂牌公司直接或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不会利用挂牌公司为房
地产开发业务提供任何形式的帮助。请收购人在《收购报告书》中补充披露上述
承诺。二、关于财务信息:请收购人按照《5号准则》的格式要求在《收购报告
书》中补充披露其最近2年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明是否经审计及审计意见的主要
内容;其中,最近1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是否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注明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会计师应说明收购人前1
年所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与最近1年是否一致,如不一致,是否披露
应做出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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