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2-29
证券代码:871006 证券简称:清雅源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厦门清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洪斌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合法合规,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17,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章程修订后相关制度修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章程变更(详情见公司2017年11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后公司相关制度的修订,具体相应制度的条款修改如下表所示
修订前 修订后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
第十一条 行召集的股东大会, 行召集的股东大会,
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
将予配合。董事会应 或信息披露负责人将
当提供股东名册。监 予配合。董事会应当
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 提供股东名册。监事
的股东大会,会议所 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
必需的费用由本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所必
承担。 需的费用由本公司承
担。
第二十六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 和董事会秘书或信息
席会议,高级管理人 披露负责人应当出席
员应当列席会议。 会议,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列席会议。
第三十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
录,由董事会秘书。 录,由董事会秘书或
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信息披露负责人负
容。 责。会议记录记载以
下内容。
第三十一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
记录内容真实、准确 记录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出席会议的 和完整。出席会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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