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30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安正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安正(天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恒鑫达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非关联自然人张桂永,转让价格为零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市恒鑫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尚未开展任何经营,无经营性收入及资产。本次交易的定价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即安正(天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审计报告,经审计合并总资产 430,114,022.86 元,合并净资产 179,930,385.33 元,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天津市恒鑫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都为0元,本次交易的对价为0元,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7年6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恒鑫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回避表决票0
票。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议案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完成后,需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一
交易对手方姓名张桂永,性别男,国籍中国,住所为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镇大五登村1区2排15号,最近三年担任过天津泉州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
2.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天津市恒鑫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类别:股权
交易标的所在地:天津宝坻塑料制品工业区潮阳东路3号
(二)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转让限制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恒鑫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
以 0 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桂永。
(二)交易定价依据
1.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天津市恒鑫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截至 2017
年 5月 31 日注册资本及实际经营情况,天津市恒鑫达新材料有限
公司尚未开展任何经营,无经营性收入及资产,并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 一致确定。截至转让日,公司实缴资金为 0 元,故转让价格定为0 元。
(三)时间安排
协议约定标的的交付时间为双方完成协议所规定的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全部手续,并将所转让的天津市恒鑫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过户至张桂永名下,过户时间为完成工商变更之日。
五、本次交易对于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六、关于交易的其他内容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受让方自然人张桂永承诺:天津市恒鑫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名下共有 13 项实用新型专利(包括正在申请中的实用新型专利),待上述13项实用新型专利取得专利证书后,将无偿转让给安正(天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办理相关专利变更手续,申请上述专利的相关费用由本公司负担。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安正(天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天津市恒鑫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安正(天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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