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02
公告编号:2017-043
证券代码:871004 证券简称:安正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安正(天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纯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8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43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西道支行申请续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西道支行申请续授信的议案本次申请授信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关联方赵军屹、许鸿月、韩纯为上述借款提供最高额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所有股东均为本议案的关联方,若全体股东回避表决则无法做出有效决策,同时考虑到本议案实施的必要性,故对于本议案,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安正(天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文件》
安正(天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