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15
公告编号:2017-007
证券代码:871004 证券简称:安正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安正(天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军屹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8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07
(一)审议通过《预计公司2017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需要,公司在结合2016年度已发生关
联交易的基础上拟对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合理预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所有股东均为本议案的关联方,若全体股东回避表决则无法做出有效决策,同时考虑到本议案事项实施的必要性以及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故对于本议案,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在整体变更和申请新三板挂牌期间,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会计师”)担任了公司的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为公司提供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及验资服务工作。鉴于中审华会计师对公司业务较为熟悉,以及双方良好的合作,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华会计师担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负 公告编号:2017-007
责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全面的审计服务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股东需要回避表决。
四、备查文件目录
《安正(天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安正(天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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