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1
公告编号:2023-010
证券代码:870992 证券简称:中百信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中百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
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及《北京中百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此次限制性股票
的登记日为 2021 年 12 月 7 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 2022 年 12 月 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7 日,解除限售比例为 30%。对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
情形,公司监事会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在第一个限售期内,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17,546.68 万元,达到第一个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公告编号:2023-010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满足个人考核指标,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股权激励的考核目的已实质达成。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特此公告。
北京中百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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