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2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九期)
关于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九期)
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新荣昌”或“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2023 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民生证券。此外,辅导机构也协调安排了公司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公司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了辅导工作。
民生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由杨华伟、邵海宏、刘旺梁、黄春、王凌飞、刘苏成、蒋奇组成,杨华伟担任辅导小组组长。其中,杨华伟、邵海宏、刘旺梁、黄春均具备保荐代表人资格。以上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系民生证券正式员工,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拟上市企业的辅导工作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为发行人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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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新荣昌 5%以上股东(若股东为机构则为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
(三)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期间为自 2024 年 1 月 12 日至本工作进展报告签署日(以下简称
“本辅导期”)。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民生证券联合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采取现场和线上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辅导工作,采用面谈、电话会议等方式与公司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就各中介机构及公司关注的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并确定整改方案。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阶段辅导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通过组织自学、讨论交流等学习方式,对辅导对象进行系统的证券市场法规知识培训,帮助辅导对象理解、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知悉信息披露和承诺履行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
2、对发行人进行进一步尽职调查,通过资料搜集、访谈等尽职调查手段,对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规范运作、关联交易、业务与技术、财务与会计等方面进行核查,并通过与发行人管理层召开专题会或组织中介机构协调会等形式,督促发行人就尽职调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规范和整改。
(五)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配合辅导机构的工作,使得各项辅导工作能够按计划顺利开展。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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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业绩问题
受国内经济环境影响,需求不足导致的工业生产企业减产因素等影响,工业危废产出源头减量,危废处置需求降低,公司 2023 年上半年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下滑。
2、募投项目问题
辅导对象募投项目尚未完全确定具体募投项目及对应的投资金额等事项。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业绩问题
受行业危废处置能力集中释放以及水泥窑协同处置产能冲击导致的危废处理市场竞争影响,危废无害化处理服务收运处置价格持续走低,加之资源化业务原材料含铜、含镍废物等采购价格逐步提高,从而整体影响了公司全年盈利水平。
为应对该问题,公司已加大业务开拓力度力争提高危废处理量,随着国内宏观经济企稳回升和工业企业产能释放,固废、危废产量呈现渐进式稳步增长,公司全年危废收运总量较去年同期增长,争取在扩大市场份额同时实现业绩的回升。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小组人员为杨华伟、邵海宏、刘旺梁、黄春、王凌飞、刘苏成、蒋奇。主要辅导工作安排如下:
1、辅导工作小组将督促接受辅导人员学习 IPO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促进其理解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内控管理,督促公司继续合法合规经营。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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