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27
证券代码:870984 证券简称:新荣昌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更正后)
2022 年 12 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员工持股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2021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已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及员工。合计人数不超过46 人,具体参与人数根据参与对象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股票,合计不超过 1,399,964 股(对应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16,799,568 份),占《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7,200万股的 1.94%,具体持股数量根据参与对象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员工持股计划未设置预留权益。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为 12 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以货币出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贷款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等财务资助情况。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最长不超过 10 年,自股票登记至合伙企业名下时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可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的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可提前终止。
7.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的相关要求采用自行管理的方式。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选举持有人代表,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8.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的股票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登记至合伙企业名
下之日起算不于少 48 个月,股份锁定期间内,员工所持相关权益转让的,只能向员工持股计划内员工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转让;股份锁定期满后,员工所持相关权益转让退出的,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处理。
9.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持有人因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0.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公司将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征求职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挂牌条件要求。
12.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持有人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目录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8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8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8
四、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及股票来源...... 14
五、 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形式、管理模式...... 23
六、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与锁定期限...... 31
七、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调整、终止以及权益处置办法...... 40
八、 员工持股计划需履行的程序...... 45
九、 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46
十、 其他重要事项(如有)...... 47
十一、 风险提示...... 47
十二、 备查文件......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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