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业节能:股东大会制度
盛业节能资讯
2020-04-29 22:26:4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870980 证券简称:盛业节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广西盛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西盛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西盛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股东大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股东大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西盛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 100 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 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 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四)审议下列对外投资、资产抵押、委托理财、重大融资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议总资产的 30%以上,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计算依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5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5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十五)审议以下关联交易:对于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果在实际执行中同一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且超过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绝对值的 10%的,公司应就超出金额所涉及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若超过金额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绝对值的 10%的,公司应就超出金额所涉及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日常性关联交易之外的其他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议净资产 50%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