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5
公告编号:2019-005
证券代码:870975 证券简称:千吉莱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浙江千吉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购买公司开发项目的
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千吉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在三门县蛇蟠岛自有土地开发的“红树东岸”旅游房产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基本完工,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部分楼盘已经获得商品房预售证可以进行销售。
开发商为购房人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为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购房人以所购商品房作为抵押向银行、公积金中心借款,用以支付购房款,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商承诺在办妥房地产权属证后配合购房人和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在银行取得房屋抵押权利凭证正本前为购房人(即借款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为了便于房产销售,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支行(“以下简称“三门农行”)、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门分中心(以下简称“三门公积金”)建立合作关系,为购房人员提供按揭贷款。
公司向“红树东岸”项目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
公告编号:2019-005
购买公司开发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系符合贷款银行或者公积金贷款条件、购买“红树东岸”房地产项目的按揭贷款购房人。若上述被担保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担保行为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购房人以“红树东岸”项目商品房向三门农行、三门公积金办理按揭贷款业务,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三门农行、三门公积金取得购房人所购房产抵押权力凭证正本之日止。公司向“红树东岸”项目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开发商为购房人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为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购房人以所购商品房作为抵押向银行、公积金中心借款,用以支付购房款,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商承诺在办妥房地产权属证后配合购房人和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在银行取得房屋抵押权利凭证正本前为购房人(即借款人)提供阶段性担保。(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公司为合格的金融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有利于加快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红树东岸”项目的开发商,为项目购房人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符合
公告编号:2019-005
房地产业的商业惯例,且按照银行相关规定办理,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对外担保,仅是针对客户买卖过程中办理权证行为的一种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对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项目 金额/万元 比例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20,000.00 100.00%
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其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担保金额 18,551.70 92.76%
中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
注:上述金额及比例均使用累计授信金额。
其中,对外担保累计授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90.47%。
六、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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