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6
证券代码:870975 证券简称:千吉莱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浙江千吉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5月28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
对于2017年5月28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等进行了规定,并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中国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
法从总额法改为允许采用净额法,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递延收益的摊销方式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改为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配,并修改了政府补助的列报项目。2017年1月1日尚未摊销完毕的政府补助和2017年取得的政府补助适用修订后的准则。
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
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
行相应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于2018年4月26日经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于2018年4月26日经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进行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利润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千吉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浙江千吉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千吉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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