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11
公告编号:2021-035
证券代码:870951 证券简称:先卓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江苏先卓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公司及子公司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与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就融资事项达成协议:使用公司生产设备-分果糖/葡萄糖模拟移动床分离装置和多糖分离系统进行售后回租并形成融资租赁业务,双方确认的设备出售价值为250.00万元;出租方收取履约保证金为50万元,租赁手续费8.75万元(不含税价为82,547.17元),在设备出售款中扣除,融资金额1,893,150.66元;双方不再进行租赁物的实际交付,由出售方继续占有和使用租赁物,每2月支付一次租金,租金(含利息)总计2,822,489.00元。双方约定售后回租事项的租期为2019年3月29日至2022年3月29日,期满后设备无偿归先卓科技所有。
(2)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与合库金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就融资事项达成协议:使用公司生产设备进行售后回租并形成融资租赁业务,双方确认的设备出售价值为200.00万元;出租方收取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租赁手续费4万元,在设备出售款中扣除,融资金额1,900,000.00元;双方不再进行租赁物的实际交付,由出售方继续占有和使用租赁物,每月支付一次租金,租金(含利息)总计2,200,000.00元。双方约定售后回租事项的租期为2019年12月6日至2021年11月6日,期满后设备无偿归先卓科技所有;该融资租赁业务公司由股东韩承勇及配偶张海珠、徐健、韩先卓提供连带保证。
(3)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与日盛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就融资事项达成协议:使用公司生产设备进行售后回租并形成融资租赁业务,双方确认的设备出售价
公告编号:2021-035
值为288.00万元;出租方收取履约保证金为20万元,租赁手续费4万元,在设备出售款中扣,融资金额1,960,000.00元;双方不再进行租赁物的实际交付,由出售方继续占有和使用租赁物,每月支付一次租金,租金(含利息)总计2,007,000.00元。双方约定售后回租事项的租期为2020年1月2日至2022年1月2日,期满后设备无偿归先卓科技所有;该融资租赁业务公司由股东韩承勇、徐健、韩先卓提供连带保证。
(4)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丰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与友博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就融资事项达成协议:使用公司生产设备进行售后回租并形成融资租赁业务,双方确认的设备出售价值为130.00万元;出租方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和租赁手续费,融资金额1,300,000.00元;双方不再进行租赁物的实际交付,由出售方继续占有和使用租赁物,每月支付一次租金,租金(含利息)总计1,410,000.00元。双方约定售后回租事项的租期为2020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24日,期满后设备需要支付1,000.00元留购价归先卓科技所有;该融资租赁业务公司由股东韩承勇及配偶张海珠提供连带保证。
(5)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就融资事项达成协议:使用公司生产设备进行售后回租并形成融资租赁业务,双方确认的设备出售价值为100.00万元;出租方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和租赁手续费,融资金额1,000,000.00元;双方不再进行租赁物的实际交付,由出售方继续占有和使用租赁物,每月支付一次租金,租金(含利息)总计1,117,600.00元。双方约定售后回租事项的租期为2020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9日,期满后设备无偿归先卓科技所有;该融资租赁业务公司由股东韩承勇及配偶张海珠提供连带保证。
(6)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与台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就融资事项达成协议:使用公司生产设备进行售后回租并形成融资租赁业务,双方确认的设备出售价值为2,863,429.00元;出租方收取履约保证金为40万元,租赁手续费76,320.00元,在设备出售款中扣除,融资金额2,323,679.99元;双方不再进行租赁物的实际交付,由出售方继续占有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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