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27
公告编号:2017-073
证券代码:870947 证券简称:金拇指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河南金拇指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拟认定核心员工提名情况
河南金拇指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金拇指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河南金拇指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经审阅相关材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河南金拇指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2、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激励对象的确定、激励方式和股票来源、受让价格、激励股权的分配及限制等方面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取激励股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公告编号:2017-073
4、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人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特此公告!
河南金拇指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瞿培华
2017年10月2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