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1
证券代码:870947 证券简称:金拇指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河南金拇指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 2月 15 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 2006)
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7年 5月 10 日,财务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根据该准则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在
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根据该准则第十八条:“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本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开始执行。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 2017年 5月 10日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之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年 8月 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河南金拇指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河南金拇指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之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侧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南金拇指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河南金拇指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河南金拇指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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