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25
公告编号:2017-016
证券代码:870943 证券简称:宏倍斯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浙江宏倍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2017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
《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年11月10日09时30分
结束时间: 2017年11月10日11时3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公告编号:2017-016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1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公告编号:2017-016
(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11月10日8:30至9:30
(三)登记地点
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玉环县清港镇工业产业集聚区
邮编:317606
联系电话:0576-87112905
联系人:章旭敏
(二)会议费用:股东与会产生的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宏倍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宏倍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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