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23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优华物联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东优华物联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广东优华物联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华物联”或“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的议案》,上述议案原定于2019年10月8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9月30日。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19年9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台进行公告。
2019年9月19日,主办券商收到公司提交的《关于同意提前召开广东优华物联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声明》及《关于提前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根据声明及公告,由于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公司股东聂敏、聂雅盛、珠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优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股比例95.04%)自愿放弃提前15天收到公司2019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权利,同意于2019年9月20日提前召开2019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由2019年9月30日变更为2019年9月19日。
2019年9月20日,主办券商收到公司提交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已经于2019年9月20日提前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以及《公司章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本次提前召开股东大会虽已获得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股份的股东出具的《关于同意提前召开广东优华物联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声明》,但会议召开程序仍存在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情形,相关决议存在被撤销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完善公司的治理机制,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存在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情形,相关决议存在被撤销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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