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16
广东优华物联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聂敏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优华物联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20.89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4%。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优华物联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广东优华物联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蔡业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20.89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优华物联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广东优华物联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请全体股东审议董事长聂敏女士向公司提交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20.89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优华物联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广东优华物联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提请全体股东审议财务负责人向公司提交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20.89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优华物联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广东优华物联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实施公司战略,合理支配公司资源,达到预期经营目标,特制订《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20.89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优华物联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广东优华物联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请全体股东审议财务负责人周晓女士向公司提交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20.89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规定,广东优华物联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20.89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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